2020.01.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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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2月14日星期一

[散文]給父母的情人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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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散文]給父母的情人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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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二月十四日,是情人節。對我來說這個日子並沒有甚麼特別,而我大概也是兩、三年前才知道這天是情人節。不是我有情人了,而是給別人說多了。

二十多年來,到了情人節那天我定會有點希望我也能參與其中 — 我認為情人節就是情侶們一起快快樂樂的去吃飯、玩樂。現在人長大了,情況一樣,想法卻又不同了。

在我看來,「情人節」之所以是情人節,是因為你對一個人有情或是一個人對你有情,然後在這一天會放下其他所有事情去陪伴對方。昨天母親跟我們兩兄弟說今天不要約別的人,陪他們一下,不然到我們真的有女朋友了,便不會再有時間陪他們了。這句話讓我想了很多。我想:大概情人節不一定要跟男、女朋友一起過才叫情人節;因為父母對你有情,你對父母有情,跟家人渡過一個二月十四日也可以是情人節。難道非得跟著那個被商業化了的情人節走呢?我不是反對這天男女情侶一起渡過,其實現在人們工作這麼忙碌,實在要找一天跟對方一起也不容易。然而,我們倒要反思一下,在祝福別人「情人節快樂!」的時候,我們真的有將快樂給予我們的「情」人嗎?

在網上查看了一下有關情人節的資料,原來情人節的前身是希臘人崇拜「豐產神祇」的日子;古羅馬人在這一天(他們稱之為牧神節) ,情侶們會互相饋贈禮物。到了公元496年,這個牧神節被廢除,然後取而代之的是聖瓦倫丁日。那麼瓦倫丁(Valentine)是誰呢?傳說他是一個殉道者;由於在史實上不知道他是否真實人物,所以聖瓦倫丁日在1969年又被廢除了。至於其習俗,卻一直流存至今。

看完了情人節的背景資料,倒又覺得情人節應該跟男女朋友一起。

文章寫了一半,放下筆跟父母吃晚飯,順便也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緒。剛好父母在席間說了一句話,令我茅塞頓開。父母說:「有女朋友的時候就該陪陪她,不用陪我們了;只要平日也給父母多點時間,這樣對我們來說每天也是情人節了。」

節日不過是一些人定出來的日子,難道得在那一天才對對方好嗎?的確,其實只要我們願意給父母多一點時間,對他們來說每天也是情人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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